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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获批 构建全生命周期保障体系

时间:2025-05-17作者:盐城新闻网阅读:22分类:深度报道

  

  2024年11月28日,江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《盐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》,标志着盐城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。该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,以十章五十七条的篇幅,构建起覆盖预防、康复、教育、就业等全生命周期的保障体系,犹如为残疾人群体编织了一张“社会安全网”。

  立法背景与核心原则

  盐城市近年来在残疾人康复、就业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,但新时代背景下仍需更系统的制度支撑。条例开篇即明确立法目的: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,消除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隐形壁垒,实现“平等、融合、共享”的发展目标。其核心原则可概括为“四位一体”:

  政府主导:要求行政部门将残疾人保障纳入发展规划,财政投入像“阳光雨露”般精准覆盖需求领域;

  社会参与:鼓励企业、社会组织提供岗位和服务,形成“众人拾柴火焰高”的协作机制;

  家庭支持:明确家庭成员对残疾人的照护责任,同时给予政策倾斜;

  个人自立:通过技能培训、心理辅导等提升残疾人自主发展能力,避免“福利依赖”。

  重点领域制度创新

  教育保障:从“有学上”到“上好学”

  条例要求普通学校优先接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,特殊教育学校则针对重度障碍者提供定制化课程,实现“按需分配”的教育资源布局。对贫困残疾学生,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程享受学费减免和生活补贴,相当于为求学之路铺设“无障碍通道”。

  就业支持:打破“玻璃天花板”

  用人单位需按不低于1.5%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(具体比例由实施细则明确),未达标者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这一设计如同“双轨驱动”,既创造就业机会,又为职业培训提供资金池。条例还明确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企业产品,开发公益性岗位,让就业帮扶从“输血”转向“造血”。

  康复与医疗:构建“早干预-全周期”服务体系

  0-6岁残疾儿童可免费获得抢救性康复服务,成年残疾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重点对象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配备专职康复员,形成“社区+机构+家庭”三级康复网络,类似健康管理的“守门人”制度。

  社会保障:兜底线与促发展并重

  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可领取额外20%补助,参加城乡居民保险由政府全额代缴保费。同时建立残疾人托养机构补贴制度,对居家照护者发放护理津贴,这些措施如同为困难家庭撑起“防坠网”。

  无障碍环境:消除“最后一米”障碍

  新建公共设施需100%符合无障碍标准,既有建筑逐步改造。创新性规定政务服务网站需配备语音阅读功能,公共交通设置轮椅席位,让数字鸿沟和物理障碍同步消弭。

  实施保障与时代意义

  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,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,对失职行为设定追责条款。这种“硬约束”配合每年5月的“残疾人权益宣传月”活动,形成“制度+文化”的双重保障机制。

  对政策制定者而言,条例提供了精细化治理的范本;法律工作者可关注其与《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》的衔接适用;残疾人群体则能依据具体条款主张康复权、教育权等法定权益;社会公众通过参与志愿服务、消除歧视行为,共同营造包容性社会环境。正如条例第三条所强调:“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不容侵犯”,这份地方性法规的落地,正是盐城市向“平等、参与、共享”的现代文明社会迈出的关键一步。